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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會局昨召開平價托育座談會,現場砲聲隆隆,要求取消月托育費上限,由市場機制決定,並要求社會局將加入協力保母最後期限延長二個月;社會局長王秀燕表示,將會邀請家長、保母及相關單位協商,再決定平價托育計畫實施的日期,至於家長托育費補助則可追溯到今年元月。

社會局原訂今年起推動平價托育計畫,補助有零至二歲的嬰兒給合法保母托育的家長,每個月有二千至三千元托育津貼,但限定家長只有聘用加入協力保母系統的保母才有補助。

同時,社會局要求保母要在元月十五日前決定是否加入協力保母,之前加入者,未來收取的費用每月不得超過前一年度,十五日之後加入者,收費不得超過前一年度外,也不能高於一萬三千元,此一規定讓保母們相當反彈。

昨天的托育座談會,有數百位保母參加,市議員陳淑華、張廖萬堅等人陪同出席。保母代表陳彩羚送連署書給王秀燕,並說「平價托育服務實施計畫」未經合法程序及未獲得全數保母同意就貿然實施,要求托嬰中心與在宅保母的平價托育應分開訂定規定,托育費用應由家長及保母自行協商,同時簽訂托育協力保母最後時限,應順延二個月。

保母說,政府可以直接補助家長,保母不反對,但請政府不要因此打壓保母;也有保母表示,家長是市民、保母也是市民,政府兩者要同時照顧到。

王秀燕表示,要求保母加入協會,並非全為家長設想,也保障保母權益;至於托育費上限的問題,將邀請家長、保母及相關單位協商,再決定實施的日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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