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巧巧」指控另一女藝人「林韋伶」,從去年十一月開始,陸續在網路、或綜藝節目以「下流」等字眼公開辱罵她,涉及妨害名譽所以提告。台北地檢署偵辦後,今天依照公然侮辱罪嫌將「林韋伶」提起訴。(潘千詩報導)

起訴書指出,林韋伶涉嫌自去年十一月十號跟十一號兩天,分別在網路PO上「下流」、「三流的人」、「秤奶的」等文字辱罵巧巧;而同年十二月到今年六月間,林韋伶又陸續在談話性綜藝節目或在接受媒體採訪時,多次以「臭巧巧」、「機X的人」等話,公開辱罵巧巧而被告發。檢方偵辦期間,陸續勘驗相關部落格和光碟等資料,認定林韋伶犯行明確,因此將她提起公訴。

林韋伶曾在去年間出書爆料「韓國演藝圈內幕」,結果卻在同年十一月間,被巧巧在節目上大爆秘辛指稱,韋伶主動「爬上韓國老闆的床」、「陪睡」等話。檢方已於今年七月底將巧巧以誹謗罪嫌起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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